根据协会章程,按照加州非牟利组织的有关法律,美国中国企业协会的常设权力机构是协会理事会。协会理事会可以设3-5 名的理事,理事由协会年度大会或者专门的选举会议由会员投票选出;每年一选,可以连任。理事会委任协会的管理机构、管理人员、专业委员会等,理事会的权力概括如下:
1、 任免协会的官员,包括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代表等日常管理人员等
2、 管理、处理协会的活动和事务; 设立和监察章程、条例和制度等
3、 选用和使用协会印章;审核接纳新会员;代表协会对外签约、举债等
4、 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