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次级贷款危机给监管部门的警示:
1.建立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和贷款规范。监管部门应监督从事住房信贷的银行和保险机构,在各类贷款和保险产品的营销中,要向借款人充分披露产 品信息,让借款者有充分的知情权、选择权,减少信息不对称对借款人权益的损害。推进标准化的合约、贷款审核程序、借贷标准,规范银行贷款行为和贷后的服 务。
2.建立房地产金融预警和监控体系,提高抗风险能力。既然金融风险在经济生活中无处不在,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 在,监管部门的职责就是提高风险识别的能力,预测、防范、规避和化解风险,提高风险的可控性。因此,建立房地产金融预警和监控体系是迫在眉睫,它将对银行 体系的安全,房地产市场和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产生积极促进作用。
次级贷款危机给政府部门的警示:
让百姓安居乐业是政府的职责,但“人人享有适当住宅”并不意味人人都要买房,让无支付能力的低收入者进入购房市场,拔苗助长不仅事 与愿违,还会产生许多负效应。特别在我国抵押担保、抵押保险等相关金融基础设施不健全的情况下,无形中让银行承担了许多政策风险。因此,一个优化的住宅市 场结构应是新建房与存量房,出售房与租赁房,商品房与政府提供公共住房多样化的统一。政府应加大经济适用房的供给,改变经济适用房“只售不租”为“租售并 举”;并通过信贷、税收、土地政策引导房地产企业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的供给,在开工许可审批中优先考虑普通商品住宅。
此外,中国应建立健全抵押保险和担保制度,完善住房信贷风险防范和分担机制。引入商业保险和政策性担保的机制,有利于促进抵押 贷款营销的规范化、合约的标准化,抑制商业银行盲目放贷的冲动;合理的保险风险定价机制,有助于商业银行规避信用风险、道德风险和房地产市场周期波动风 险。(汪利娜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)